眼科手術前需要停用華法林嗎?
眼科病人手術需要停用華法林嗎?
1.? 是否所有手術圍手術期都需要停用華法林?
2.? 如果圍手術期停用華法林,是否都需要「橋接」治療
3.? 具體的「橋接」治療又是怎樣的?
問題 1:是否所有手術圍手術期都需要停用華法林?
答案:NO!
要評估不停用的出血風險與停用的血栓風險哪個占主要。那么如何權(quán)衡呢?
(1)評估血栓栓塞風險
增加血栓栓塞風險的主要因素是心房顫動,假體心臟瓣膜以及最近的靜脈或動脈血栓栓塞(手術前 3 個月內(nèi))(見表 1)。
表 1 圍手術期血栓形成風險
注:*非常高風險的患者也可能包括在計劃手術前> 3 個月發(fā)生先前性卒中或 TIA,TIA:短暫性腦缺血發(fā)作;VTE:靜脈血栓形成
(2)評估出血風險
出血風險主要由手術的類型和緊迫性決定。此外,一些患者的合并癥(高齡、腎功能異常)也可能與出血風險相關。
可將手術分為高低出血風險和低出血風險(見表 2)。
表 2 手術操作的出血風險
一般來說,如果手術出血風險高,則必須停藥抗凝藥物。在某些情況下就涉及使用橋連治療。
相反,如果是低出血風險手術常則可以延續(xù)術前的口服抗凝治療方案。
對于華法林治療期間擬行牙科手術、皮膚手術或者白內(nèi)障手術的患者,建議圍手術期繼續(xù)華法林治療,牙科手術前后同時口服止血藥。
問題 2:如果圍手術期停用華法林,是否都需要「橋接」治療
建議在對有以下情況之一的服用華法林患者橋接治療:
* 近 12 周發(fā)生過栓塞性腦卒中或全身性栓塞事件
* 機械二尖瓣
* 機械主動脈瓣合并其他腦卒中危險因素
* 心房顫動合并極高腦卒中風險(如CHADS2 評分為 5~6 分,近 12 周發(fā)生過腦中風或全身性栓塞事件)
* 近 12 周內(nèi)發(fā)生過 VTE
* 近期有冠狀動脈支架置入(12 周內(nèi))
* 長期使用抗凝藥物患者在停藥期間曾出現(xiàn)過血栓栓塞
對于大多數(shù)其他患有心房顫動的患者(尤其是較低的 CHADS2 或 CHA2DS2-VASc?評分患者),不建議使用橋接抗凝。
問題 3:具體的「橋接」治療是怎樣的?
(1)美國胸科醫(yī)師學會指南(ACCP 2012 指南)基于患者的血栓栓塞風險總結(jié)了 VKA 的圍手術期管理建議,具體如下:
* 術前 5 天停用華法林
* 在充分止血的前提下,術后 12~24 小時重新開始 VKA 治療
* 「橋接」治療:
* 有較高血栓栓塞風險的機械心臟瓣膜置換、房顫(AF)或靜脈血栓栓塞(VTE)患者,應采用普通肝素(UFH)靜脈注射或低分子量肝素(LMWH)皮下注射的方式進行橋接治療
* 如果患者采用 UFH 作為橋接治療,應在術前 4~6 小時停止 UFH 治療
* 如果患者采用 LMWH 作為橋接治療,應在術前約 24 小時最后一次給藥
* 如果患者采用 LMWH 作為橋接治療并且接受出血風險較高的手術,應在術后 48~72 小時開始重新給藥
* 對于有中等血栓栓塞風險的機械心臟瓣膜置換、AF 或 VTE 患者,應根據(jù)個體風險以及手術或介入的性質(zhì)考慮是否橋接治療。
* 有較低血栓栓塞風險的機械心臟瓣膜置換、AF 或 VTE 患者不需要接受橋接治療。
* 需要接受牙科操作的 VKA 治療患者應繼續(xù) VKA 治療并聯(lián)合口服促止血藥,或者在牙科操作前 2~3 天停用 VKA。?
(2)2016 年 David Keeling 等發(fā)表在 British Journal of Haematology 雜志上一篇指南性文章總結(jié)了圍手術期華法林及其它維生素 K 抑制劑的應用原則,可供參考:
* 對于術前需停用抗凝藥的操作而言,華法林需在操作前 5 天停用(1C)。
* 對于術前患 VTE 3 月以上的患者而言,術后應常規(guī)應用低分子量肝素預防性抗凝,而無需進行橋接抗凝(2C)。
* 對于既往患有 VTE 病史且具有 VTE 高復發(fā)風險的患者而言,比如:既往 VTE 病史并處于抗凝治療,INR 目標值 3.5 或者 VTE 病史不足 3 月的患者,此時應當考慮應用橋接抗凝(2D)。
* 既往有 VTE 病史,CHADS2 評分 ≤ 4 分且既往無腦卒中或 TIA 病史,不推薦應用橋接抗凝(1A)。
* 若患者裝有雙葉型主動脈人工瓣膜且無其它風險因素,此時推薦應用橋接抗凝(2C)。
* 對于具有高出血風險的手術而言,術后的橋接抗凝治療推薦在 48 h 之后進行(1C)。???
(該指南的推薦建議的可靠性采用 GRADE 標準進行證據(jù)分級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