骨蝕(多發(fā)性骨髓瘤)中醫(yī)臨床路徑
骨蝕是指因先天稟賦不足,腎氣虧虛,主水無能,水濕內(nèi)停;復(fù)因藥毒或其他理化因素傷正,邪毒郁阻,郁而化火,煉液為痰,致腎虛而水濕、痰飲、瘀血互結(jié),以骨痛、病理性骨折、出血、貧血、全血細胞減少、高粘血癥、腎損害、淀粉樣變,易感染為主要表現(xiàn)的一種造血系統(tǒng)惡性腫瘤。相當于西醫(yī)學(xué)的多發(fā)性骨髓瘤。1.診斷依據(jù)
1.1本病診斷需具備下列1項主要指標和1項次要指標,或者具備下列三項次要指標,但其中必須包含第1項和第2項次要指標,而且患者應(yīng)有MM相關(guān)臨床表現(xiàn)。
1.2主要診斷指標
1.2.1骨髓中漿細胞增多大于30%。
1.2.2活檢證實為漿細胞瘤。
1.2.3 M成分:血清IgG大于35g/L;IgA大于20g/L;尿本周蛋白1g/24h。
1.3 次要診斷指標
1.3.1骨髓中漿細胞增多:10%-30%。
1.3.2 M成分存在但水平低于主要診斷指標。
1.3.3有溶骨性病變。
1.3.4正常免疫球蛋白減少(正常小于50%):IgG小于6g/L;IgA小于1g/L;IgM小于0.5g/L。
2.證候分類
2.1.肝腎虧虛:腰膝酸痛,骨痛不止,肢體屈伸不利,或骨蒸潮熱、眩暈耳鳴、顴紅盜汗、五心煩熱,咽干口燥,或見形體削瘦,男子遺精,女子月經(jīng)不調(diào)甚則經(jīng)閉,舌質(zhì)暗紅、舌體瘦,或有瘀斑瘀點,苔少,脈細數(shù)或弦數(shù)。
2.2.氣血兩虧:起病緩慢,骨痛綿綿不止,痛處固定,遇勞則甚,伴面色蒼白,疲倦乏力,頭暈心悸,動則尤甚,氣短懶言,或納呆便溏,舌質(zhì)淡胖而暗,或有瘀斑,苔薄白,脈沉細澀。
2.3.痰瘀痹阻:腰背、胸脅、頭部、四肢劇痛,痛處固定,拒按,或有腫塊,伴面色蒼黃而晦暗,脘腹脹滿,納差,善太息,唇舌淡暗,苔厚膩,脈沉弦細澀。
2.4.熱毒內(nèi)伏:骨痛劇烈,壯熱發(fā)斑,鼻衄、齒衄,息高氣粗,煩躁便秘,或咳嗽痰黃,甚則神昏譫語,口舌糜爛,小便短赤,舌質(zhì)紅絳,苔黃膩或少苔,脈大。
2.5.脾腎陽衰:腰背冷痛,膝軟肢腫,伴面色晄白或黧黑,疲乏倦臥,畏寒肢冷,納呆便溏,尿少或清長,惡心欲吐,舌質(zhì)淡暗而胖嫩,苔白滑,脈沉細。
3.并發(fā)癥
多發(fā)性骨髓瘤的并發(fā)癥主要是感染、病理性骨折、慢性腎功能不全和出血,這些并發(fā)癥又是其主要致死原因。
4.入院指征
4.1.多發(fā)性骨髓瘤初治、誘導(dǎo)緩解期、維持、鞏固、強化期,或再誘導(dǎo)或需中西醫(yī)結(jié)合聯(lián)合化療者。
4.2.多發(fā)性骨髓瘤合并骨折者。
4.3.合并感染、高熱,或腎功能不全尿毒癥,或內(nèi)臟(包括胃腸、眼底等)出血或顱內(nèi)出血傾向者。
5.治療方案
genefish.cn.辨證治療
genefish.cn.1.肝腎虧虛。治法:滋補肝腎,壯骨填精。方藥:知柏地黃湯或左歸丸加減。
genefish.cn.2.氣血兩虧。治法:補養(yǎng)氣血,填精壯骨。方藥:八珍湯合左歸飲加減。
genefish.cn.3.痰瘀痹阻。治法:祛痰化瘀,補腎填精。方藥:安腎丸合二陳湯合活絡(luò)效靈丹加減。
genefish.cn.4.熱毒內(nèi)伏。治法:氣血兩清,益氣養(yǎng)陰。方藥:清營湯合竹葉石膏湯加減。
5.1.5.脾腎陽衰。治法:健脾溫腎,化濁降逆。方藥:溫脾湯和濟生腎氣丸加減。
5.2.其他治療
genefish.cn.中成藥:肝腎虧虛型可選用清毒片4片,每日2~3次,加服六味地黃丸6g,每日3次;氣血兩虧型可選用養(yǎng)正片4~6片,每日3次,或歸脾丸6g,每日3次,或十全大補丸6g,每日3次;痰瘀痹阻型還可用溫膽片4片,每日3次,加瘀毒清丸6g,每日3次;熱毒內(nèi)伏型可用用清開靈口服液10~20ml,每日3次,或用清開靈注射液30~40ml,靜脈滴注,出血者合用紫地合劑50ml,每日3次,口服;脾腎陽衰型可選用龜鹿補腎液10~20ml,每日3次。
5.2.2.單方驗方:生胡蘿卜,每日用500~1,000g,榨汁,需長期飲用;雞血藤30~60g,山慈菇15g,三七片10g,補骨脂30g,黃精30g,菟絲子20g,水煎服;山水烏龜,數(shù)量不拘,每個用黃泥包好,外面用鐵絲加固,置木材火上煅烤,龜殼用手能折斷為度,研磨備用,每次3g,早晚各服一次。
5.3.西醫(yī)治療
對于多發(fā)性骨髓瘤,應(yīng)配合化療,可根據(jù)病情選用MP,M2,VAD等方案;還可配合使用沙利度胺,有條件者采用硼替佐米 地塞米松,或來那度胺、苯達莫斯汀等為基本方案,有助于減少多藥耐藥,提高療效。
5.4.危重癥搶救治療
外周血白血胞<1.0?109/L時,應(yīng)轉(zhuǎn)入隔離病房;白細胞<0.5?109/L時,應(yīng)轉(zhuǎn)入層流室隔離治療。酌情輸血,多發(fā)性骨髓瘤病人宜維持血紅蛋白在60~80g/L以上,以保證重要器官供血供氧;血小板<15?109/L,有顱內(nèi)出血傾向者,可輸濃縮血小板,并配合使用止血藥。合并感染時,宜選用敏感、足量、具有殺菌力的抗生素2~3種聯(lián)合靜脈給藥,及時控制感染;合并敗血癥,最好配合使用靜脈用丙種球蛋白、G-CSF或GM-CSF等;腎功能不全、尿毒癥者,應(yīng)酌情予以血液透析,或予復(fù)方大黃灌腸液保留灌腸等腹膜透析;合并骨折者應(yīng)予固定或絕對臥床休息。
6.出院指征
6.1.血紅蛋白≥70g/L,白細胞>2.0?109/L,血小板>30?109/L。
6.2.發(fā)熱已退,感染控制,內(nèi)臟出血已止,皮膚粘膜出血基本停止,尿毒癥得到有效控制,骨折基本康復(fù)。
7.隨訪計劃
7.1.且出院后患者宜堅持門診治療1.5~3年以上,直至臨床治愈,期間定期每1~2周隨訪一次,以利觀察病情變化,及時調(diào)整治療用藥。
7.2.定期返院化療;貧血、出血、骨折、腎功能不全等癥狀者復(fù)發(fā)或再次加重,或合并感染、高熱者,隨時返院治療。
8.療效標準
8.1.直接指標
8.1.1.血清或尿中M蛋白比治療前減少50%以上。
8.1.2.漿細胞腫瘤兩個最大直徑之積縮小50%以上。
8.1.3.溶骨性損害再鈣化。
8.2.間接指標
8.2.1.骨髓中漿細胞減少80%以上或降至<5%。
8.2.2.血紅蛋白上升20g/L或紅細胞壓積上升0.06(不輸血情況下)持續(xù)1個月以上。
8.2.3.高血鈣(>2.982mmol/L)降至正常。
8.2.4.血尿素氮(≥10.71mmol/L)降至正常。
8.2.5.日常生活自理狀況改善兩級以上。
8.3.療效標準
8.3.1.部分緩解:具有如下1和2兩個條件。
8.3.1.1.直接指標至少有一項達到要求。
8.3.1.2.間接指標至少有兩項達到要求。
8.3.2.進步:下列各項中至少有一項合乎條件者。
8.3.2.1.只有一項直接指標達到要求。
8.3.2.2.血清或尿中M蛋白比治療前減少20~50%。
8.3.2.3.漿細胞腫瘤縮小20~50%。
8.3.2.4.至少有兩項間接指標達到要求。
8.3.3.無效:符合以下兩個條件者。
8.3.3.1.異常值均未達到進步要求。
8.3.3.2.只有一項間接指標達到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