乳腺癌防治辦法
乳腺癌高危對象:
1. 未育或≥35歲初產(chǎn)婦;
2. 月經(jīng)初潮≤12歲,或行經(jīng)≥42年的婦女;
3. 一級親屬在50歲前患乳腺癌者(一級親屬指父母、子女以及同父母的兄弟姐妹);
4. 兩個以上一級或二級親屬在50歲以前患乳腺癌或卵巢癌者(二級親屬指叔、伯、姑、舅、姨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);
5. 對側(cè)乳腺癌史或經(jīng)乳腺活檢證實為重度非典型增生或乳管內(nèi)乳頭狀瘤病者;
6. 胸部放射治療史(≥10年)者;
(上述情況均為乳腺癌高危因素,伴2條及以上因素時應(yīng)考慮為高危乳腺癌對象篩查建議)
乳腺癌篩查建議:
1.?一般婦女
乳腺自查:20歲以后每月檢查一次;
臨床體檢:20~29歲每3年1次,30歲以后每年1次;
X線檢查:35歲,攝基礎(chǔ)乳腺片;隔年1次乳腺線檢查(鉬靶)>40歲,每1~2年1次乳腺X線檢查。60歲以后可隔2~3年乳腺X線檢查1次;
超聲檢查:30歲以后每年1次乳腺超聲檢查。
2.?乳腺癌高危人群
鼓勵乳腺自查,20歲以后每年做臨床體檢1次,30歲以后建議乳腺核磁共振(MRI)檢查。
乳腺癌預(yù)防建議:?
1. 健康生活方式,遠離煙酒,合理營養(yǎng)保持健康體重,堅持鍛煉;
2. 適時生育,母乳喂養(yǎng);
3. 參加乳腺篩查,定期體檢。